失信被执行人 |
济南湘鄂情怀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4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103民初3737号 |
案号 |
(2018)鲁0103执28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被告济南湘鄂情怀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上述第一项约定履行了返还款项义务,则原告刘瑞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济南湘鄂情怀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返还任一笔款项,则被告济南湘鄂情怀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一次性全额返还原告刘瑞出资款25500元并支付利息(以255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案件受理费440元,减半收取220元,由被告济南湘鄂情怀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8-20 |
发布时间 |
2018-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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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卫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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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5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