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哈密市东天山大数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24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201民初3345号 |
案号 |
(2020)新2201执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伊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7年12月10日签订的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二、被告哈密市东天山大数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之前退还原告房款110000元,并支付利息8800元。案件受理费2564元减半收取1282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2015524390898 |
登记机关 |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96号魔方广场19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