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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萍乡市阳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5635****
执行依据文号
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7)赣0302执恢1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萍乡市阳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江西昊扬高科技有限公司、林济根、张佑华、林高群、邱玲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刘仕萍借款本金770000元及相应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其中2013年9月6日起至2014年7月5日止以本金500000元为基数计算;2013年9月12日起至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以本金300000元为基数计算;2014年7月6日起至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以本金470000元为基数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7-08-25
发布时间
2017-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林济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阳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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