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金山游乐设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17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06民初4072号 |
案号 |
(2020)豫0106执1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州金山游乐设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赵红杰等47人工资共计1319055元(47个原告的工资明细详见附件1)。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49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郑州金山游乐设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47个原告的案件受理费明细详见附件1)。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金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6581733201B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上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上街区新310国道与金华路交叉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