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浩伦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5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鄂黄州调确字第00119号裁定书 |
案号 |
(2015)鄂黄州执字第003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通过还款对账确认截止2014年8月5日止,湖北浩伦置业有限公司尚下欠徐风鸣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260万元); 二、经协商湖北浩伦置业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2月5日前还清徐风鸣借款260万元整及利息。 三、自2014年8月5日起借款本金260万元按如下办法计算,其中160万元按月息2.3%计算,另100万元按月息0.6%计算至还请之日起至 四、如果湖北浩伦置业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上述法定还款义务则下欠全部借款均按月息2.3%计算,另承担徐风鸣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仲裁费及诉讼费等; 五、双方约定的房屋抵押担保继续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5-06-05 |
发布时间 |
2015-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正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700685610281C |
登记机关 |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6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