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淮安市兴邦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2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淮中执字第0010号 |
案号 |
(2015)淮中执恢字第000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院(2012)淮中商初字第007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该判决,淮安市强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淮安市强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郑以超货款4062993元及违约金。淮安市兴邦建材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7-30 |
发布时间 |
2016-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祥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04550238371P |
登记机关 |
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淮阴区盐河北侧、西安路西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