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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九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2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281民初2742号
案号
(2019)苏1281执25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九胜制品有限公司、葛长胜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借款500万元及其利息(从2014年11月3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许根荣、沈羊林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052元由被告江苏九胜制品有限公司、葛长胜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缴本案上诉费59052元(户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479369913453;行号:104312800123)。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7-02
发布时间
2019-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葛长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1772035481Q
登记机关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兴化市戴南镇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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