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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东升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74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惠商初字第01175号
案号
(2016)苏0206执16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河南东升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无锡新大力电机有限公司货款192850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以19285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157元、财产保全费1570元,合计5727元,由东升公司负担。(该款已由新大力公司预交,本院不再退还,东升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直接支付给新大力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6-07-29
发布时间
2017-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郑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277474329014
登记机关
新乡市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封丘县起重专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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