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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黑龙江省富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868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绥中法民一民终字第17号、(2016)黑民终294
案号
(2016)黑12执000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绥中法民一民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 二、变更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绥中法民一民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主文第二项为:赵永胜、富正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张子峰、高云雷工程款1537814.3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2月2日起按本金1537814.30元计算,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三、驳回赵永胜其他上诉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6-10-26
发布时间
2016-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郭德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1221578684031T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望奎县乾程花园小区售楼处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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