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怀远县裕翔矿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49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禹民二初字第00502号 |
案号 |
(2016)皖0304执1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怀远县裕翔矿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之前支付原告刘玉桂、刘保付148570元,如逾期不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支付,时间从2011年8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范克对上述欠款不承担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3272元,减半收取1636元,由被告怀远县裕翔矿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1-26 |
发布时间 |
2017-05-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丽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007349458718 |
登记机关 |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马城镇镇政府南2公里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