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庆市李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09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802民初87号 |
案号 |
(2016)皖0802执6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安庆市索佳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城东支行借款3975847.86元、利息及罚息(计算至2015年11月30日利息为42,860.29元,自2015年12月1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其中本金975847.86元按照贷款基本利率上浮22%的基础上上浮50%计算罚息,其中本金2400000元和600000元按照贷款基本利率上浮10%的基础上上浮50%计算罚息),被告于2016年7月15日一次性付清; 二、被告安庆市华润商贸有限公司、安庆市金金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李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徐俊、汪京风、刘北苟、徐恩云、李新、孙灵丽、金平、金满容对被告安庆市索佳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 三、原告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38950元减半收取19475元,由十二被告共同负担(原告已预缴,被告于2016年7月15日一并给付原告)。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8-16 |
发布时间 |
2017-05-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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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00670941221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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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浮山路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