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肖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105********2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924民初1604号 |
案号 |
(2019)桂0924执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宁洛曼尼贸易有限公司偿还货款2508420元给原告广西申阖宇商贸有限公司;二、被告南宁洛曼尼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按月利率2%,以4008420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13日起计至2018年10月12日;以250842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3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给原告广西申阖宇商贸有限公司;三、被告肖琴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4-18 |
发布时间 |
2019-05-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