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金秀超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06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荔民初字第18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6)桂0331执4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金秀超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尚欠原告广西荔浦电业有限公司工程款79.7万元,定于2016年3月23日付5万元;同年6月30日前付27万元; 二、被告广西金秀超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给付原告广西荔浦电业有限公司欠款利息1万元; 三、本案受理费15400元,减半收取77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700元,由被告广西金秀超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四、被告广西金秀超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愿为原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6-07-06 |
发布时间 |
2016-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超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324070626500W |
登记机关 |
金秀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6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