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兴市普丰农业生态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58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3民初8617号 |
案号 |
(2019)苏1283执48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原被告一致同意以700000元结账,此款被告保证于2019年11月20日前给付。2、担保人泰州市普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的给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1863元,减半收取5932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缴纳,被告于2019年11月20日前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1-25 |
发布时间 |
2020-0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钱文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685853435U |
登记机关 |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泰兴市广陵镇顾周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