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义会嘉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0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15执174号 |
案号 |
(2018)京0115执恢16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10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孙澄与被告北京义会嘉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被告北京义会嘉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前给付原告孙澄经营和装修损失以及退还租金和押金共计1500万元; 三、诉讼费用75 518元,由原告孙澄负担(已交纳)。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8-08-27 |
发布时间 |
2018-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许荣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3027990034203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7层108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