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泉州市泉港区集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598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港民初字第914号 |
案号 |
(2015)港执字第000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泉州市泉港区集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尚欠原告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价款3676556元(含补贴款25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4年3月1日起至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二、驳回原告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泉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5-01-12 |
发布时间 |
2015-0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团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05259897830L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富临华庭小区5号楼2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