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南科渔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1********0P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723民初1021号 |
案号 |
(2018)闽0723执6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光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林经师、周红莲应于2018年10月28日前归还福建泽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8000000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自2018年3月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及违约金; 二、福建泽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出的律师费38000元,由林经师、周红莲负担; 三、福建中科渔业有限公司、福建南科渔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福建泽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就林经师质押的福建中科渔业有限公司34%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福建泽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光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11-01 |
发布时间 |
2019-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经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22MA344E0P09 |
登记机关 |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官坂镇北营村北柘垦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