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晋江树波鞋服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38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闽0582民初4424号 |
案号 |
(2016)闽0582执045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晋江树波鞋服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晋江市匡正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货款40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自2016年4月28日起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二、被告许祖良应对被告晋江树波鞋服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6-09-13 |
发布时间 |
2016-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许祖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2746380900L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晋江市陈埭镇第一工业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