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浚县油磨坊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31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浚民初字第109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豫0621执10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浚县油磨坊食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于2013年12月9日前偿还原告靳风梅借款本金10.47万元的百分之三十;于2014年6月9日前偿还借款本金的百分之四十;于2014年12月9日前偿还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三十。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10-27 |
发布时间 |
2018-03-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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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牛保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621683199150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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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浚县善堂镇赵庄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