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驻马店市天一纺织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05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1702民初302号 |
案号 |
(2017)豫1702执21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驻马店市天一纺织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王新国借款14400元及利息28800元(自2016年11月16日至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本金14400元、月利率2%计付)。 案件受理费160元,减半收取80元,财产保全费 455元,合计 535元,由被告驻马店市天一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05-22 |
发布时间 |
2017-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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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家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00690593690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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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驻马店市驿城区工业聚集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