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省博兴县济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2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北民初字第954号 |
案号 |
(2015)北执字第026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省博兴县济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共计偿还原告欠款人民币625,000元,其中于2015年5月26日前偿还人民币50,000元,于2015年7月26日前偿还人民币100,000元,于2015年9月26日前偿还人民币200,000元,剩余人民币275,000元于2015年11月26日前还清;任何一期被告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8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5,040元,由原告王瑞欣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5-10-21 |
发布时间 |
2016-04-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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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25772056880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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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博兴县博城三路10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