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荃森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9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0723民初756号 |
案号 |
(2016)川0723执9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2016)川0723民初756号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告赵斌、樊华返还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1.875万元;2.由被告赵斌、樊华支付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利息688657.58元,并从2016年8月1日起,以未清偿的借款为本金,以月利率1.47%为标准,计付逾期利息至借款本息偿清之日止;3被告四川佳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四川荃森实业有限公司、邓光林、李凤、邓茗文对上述借款及逾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6-09-20 |
发布时间 |
2017-04-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熊海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03746922730M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