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宏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3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9)金牛民初字第262号 |
案号 |
(2010)大邑执字第001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宏志房地产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银行西区支行偿还借款本金254961.23元及其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0-04-14 |
发布时间 |
2015-0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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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肖忠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4743614310Q |
登记机关 |
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海椒市街6号富丽大厦703-7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