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永康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37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9006民初7号 |
案号 |
(2018)鄂9006执1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永康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朱志仿货款60000元; 二、如被告湖北永康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项按期足额履行给付义务,需另行支付原告朱志仿相应货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自2016年6月9日起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8-08-20 |
发布时间 |
2018-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小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9006573742060C |
登记机关 |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门市拖市镇何场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