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常熟鸿泰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6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熟虞商初字第0082号 |
案号 |
(2015)熟虞执字第005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熟鸿泰置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88360元,于2015年3月31日前给付,款由双方自行交付(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714201040000854,开户行:农行南通市通州区十总分理处)。 二、双方约定:如被告逾期履行上述付款义务,被告另行支付原告利息10946元,并承担违约金6000元。 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5-04 |
发布时间 |
2015-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唐根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798603790X |
登记机关 |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常熟市富春江路北、金山路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