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星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1********RY0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23民初1796号 |
案号 |
(2020)辽0123执2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沈阳星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宋月红租赁费用及违约金4000元,于2019年10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 二、被告李双贺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双方无其他争执。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沈阳星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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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译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23MA0P47RY0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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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康平县康平镇城南街1265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