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高博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8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金永商初字第04390号 |
案号 |
(2018)浙0784执8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永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高美平、金志江归还申请人徐明亮借款700万元并支付利息;由被执行人高美玲、浙江高博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2-06 |
发布时间 |
2018-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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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美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4558617640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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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金碧大厦17楼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