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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金润玻璃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884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4)禹民二初字第00436号
案号
(2019)皖0304执恢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原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2、被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被告诉讼主体资格。 3、产品购销合同,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4、产品销售联单、过磅单,证明原告于2014年7月、8月两次供应被告纯碱共计79.56吨的事实。 5、增值税发票两张,证明原告向被告开具79.56吨纯碱增值税发票的事实,票款121726.8元。 6、被告公司出具的证明,证明原告向被告供应7车纯碱,前5车货款已付,尚欠两车79.56吨纯碱货款121726.8元未付。 7、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代理费发票,证明被告支付本案律师代理费8000元的事实。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3-18
发布时间
2019-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帅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金湖县工园路12号(二楼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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