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龚九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6********1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1025民特304号 |
案号 |
(2021)赣1025执8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申请人朱祥明、龚九宗双方确认,龚九宗尚欠朱祥明劳务款4480元,于2021年9月20日前付清。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朱祥明与申请人龚九宗于2021年7月12日经乐安县龚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