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281********64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281民初1357号 |
案号 |
(2021)辽0281执25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返还原告借款13000元(从2019年3-6起按年利率6%利息计算至本判决履行期限止)+受理费125+公告费600合计13725元及加倍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