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锡林浩特合丰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00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锡商初字第30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4)锡执字第004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甲乙双方解除2012年11月26日签订的《入股投资合同》。二、被告锡林锡林浩特市和丰工贸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给付原告北京菱海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整。三、车辆(捷豹,车架号:SAJAA26H2CFV37563)于2013年7月30日已办理到原告指定的第三人韩露名下。四、本协议生效后,LNG加液站所有权归被告锡林浩特市和丰工贸有限公司所有。五、本协议生效后,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视为终结。原告不得基于此,再次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向被告主张任何权利。 案件受理费20200.00元,减半收取10100.00元,由原告北京菱海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4-04-15 |
发布时间 |
2016-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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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杜佰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锡林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锡林浩特市希办一棵树街农贸市场甲区6#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