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袁生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01********0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902民特1231号 |
案号 |
(2021)甘0902执29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肃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袁生虎偿还申请人李海祥借款本金20000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10月30日前偿还5000元,2022年4月30日前偿还5000元,剩余5000元于2022年10月30日前付清,若任意一笔逾期未付,申请人袁生虎另行承担违约金2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