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茂名市逢源广告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06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111民初689号 |
案号 |
(2018)粤0111执46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茂名市逢源广告有限公司向原告广东新路广告有限公司支付管理费59979元及违约金(该违约金以59979元为本金,从2014年10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二、被告朱军对上述第一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2121元,由被告茂名市逢源广告有限公司、朱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3-09 |
发布时间 |
2018-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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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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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茂名市油城七路26号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