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全晋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46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105民初4698号 |
案号 |
(2021)晋0105执54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被申请人一立即支付申请人贷款本金19389318.01元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利息1133074.76元,并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利率5.655%计算的罚息,其中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的为2832536.99元;2、被申请人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义务;3、被申请人三对上述债务按25.51%的份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申请人四对上述债务按8.16%份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申请人五对上述债务按15.31%份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申请人六对上述债务按30.61%份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申请人七对上述债务按20.41%份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七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七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艳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724629875G |
登记机关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1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