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肇源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85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622民初3531号 |
案号 |
(2019)黑0622执恢4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肇源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黑龙江省矗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消防工程款125万元(系郭尔罗斯购物中心二期住宅楼),于2018年10月30日前给付25万元,2018年11月10日前给付25万元,2018年11月30日前给付30万元,2018年12月30日前给付20万元,2019年4月30日前给付25万元;二、如被告肇源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按照上述任一约定期限给付约定数额,则被告肇源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给付原告黑龙江省矗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违约金30万元;三、案件受理费19776元,减半收取9888元,由被告肇源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3-15 |
发布时间 |
2019-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黑0622执恢41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15 |
执行法院 |
肇源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59888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曲东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6223085258235 |
登记机关 |
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肇源县新曙光街(一小学南1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