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安宁建工集团林安建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97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0181民初2385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22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云南安宁建工集团林安建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宁昌宁建筑设备租赁站支付租金882485.27元。二、由被告云南安宁建工集团林安建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宁昌宁建筑设备租赁站支付违约金264745.58元。案件受理费15072元,减半收取为7536元,由被告云南安宁建工集团林安建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林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81709756171C |
登记机关 |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昆钢原华云山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