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金丰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53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730民初2285号 |
案号 |
(2021)黔2730执恢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金丰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向先明支付运输款人民币564576.00元;二、被告贵州金丰科技有限公司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向先明支付资金占用费人民币44593.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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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丁世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730775345645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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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龙山镇水场村红岩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