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浩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52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523民初133号 |
案号 |
(2021)鲁0523执10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山东浩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东营广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54985元及违约金(以354985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参照2019年8月20日起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浩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005552035145 |
登记机关 |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饶县大王镇潍高路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