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黔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93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328民初2241号 |
案号 |
(2021)黔0328执20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贵州黔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明章冰劳务工资50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贵州黔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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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万承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328599368839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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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开发区绿园二号路与绿园五号路交汇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