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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0********FX3A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923民初982号
案号
(2021)苏0923执16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被申请人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1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冻结。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安徽品华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预交。2本院对银行存款的初始冻结期限为一年,对动产的初始查封、扣押期限为两年,对不动产的初始查封期限为三年,对其他财产权的初始冻结期限为三年。如保全期限临近届满,申请人申请延长期限的,应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申请,否则,保全期限届满后,保全措施将自动解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6-02
发布时间
2021-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MA1MHHFX3A
登记机关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学城元化路8号1幢协同创新大厦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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