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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温贺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329********23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1127民初148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晋1127执3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温贺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高旭借款本金50000元及以5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1月1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09%计算的利息、从逾期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五十计算的罚息、应付未付利息计算的复利。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岚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7-27
发布时间
2021-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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