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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都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017M****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2民终13202号
案号
(2020)京0115执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北京都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薛维、何红征合作费用212000元。二、北京都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薛维、何红征违约金1236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1-02
发布时间
2020-0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谢四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MA017M5M89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六路3号院1号楼A座5层6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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