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新惠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8********YT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31374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195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7620645】。确认原告深圳市众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新惠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于2021年1月5日解除;确认《销售合同》项下的10台高速飞针测试机、2台自动测试机所有权属于原告深圳市众博信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广东新惠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内退还原告深圳市众博信科技有限公司10台高速飞针测试机、2台自动测试机;被告广东新惠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众博信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1月25止的占有使用费199871元,此后按照每月23889元的标准计算至实际返还10台高速飞针测试机、2台自动测试机之日止(以上占有使用费合计以260000元为限)。驳回原告深圳市众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000元,由原告深圳市众博信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520元,由被告广东新惠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748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金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81MA54D9YT92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英德市桥头镇五石村何屋大岭子英德启利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A第三车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