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怀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30********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3民终2231号 |
案号 |
(2021)鲁1326执31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山东平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怀涛、赵京美、赵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2019年8月10日作出(2019)鲁13民终2231号判决,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支付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