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189****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中国贸仲京(深)裁字第0117号 | 
| 案号 | (2019)粤03执4846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并依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2,037,134.21元、仲裁费人民币48,958元,共计人民币2,086,092.21元。(二)前述裁决第(一)项中的款项,被申请人应按照以下期限和数额,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申请人支付:(1)2019年8月28日前支付人民币300,000元。(2)2019年9月27日前支付人民币300,000元。(3)2019年10月29日前支付人民币400,000元。(4)2019年11月28日前支付人民币500,000元。(5)2019年12月27日前支付人民币586,092.21元。项下要求的期限和数额向申请人及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被申请人应按照总计金额人民币2,086,092.21元一次性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剩余款项。(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48,958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预缴的人民币48,958元全部抵作本案仲裁费,仲裁委员会不予退回。被申请人应将该笔费用按照前述裁决内容迳付给申请人。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19-12-03 | 
| 发布时间 | 2020-01-07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陈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771890688 |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鹤洲社区洲石路743号深业世纪工业中心B栋5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