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京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74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305民初3656号 |
案号 |
(2019)闽0305执42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河南京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偿还给申请人工程款人民币316万元及利息。二、被申请人中交一航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从尚未支付给河南京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款项中向申请人支付上述316万元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时间 |
2020-0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923737425951M |
登记机关 |
濮阳市南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乐县城昌州路0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