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顺心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72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103民初5689号 |
案号 |
(2019)鲁0103执47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顺心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宋金英劳务费用16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山东顺心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13 |
发布时间 |
2020-0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000687244836Q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号院2号楼2-1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