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市黄海电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05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684民初3570号 |
案号 |
(2021)苏0684执27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通市黄海电机有限公司共支付原告姚春春货款人民币29600元,于2021年7月15日前支付原告14800元,于7月31日前支付14800元,被告按约付款后,双方纠纷了结,再无其他纠葛;二、被告南通市黄海电机有限公司如有一期未按约足额给付,原告有权就未履行余额及利息(以未履行余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70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经预2交),由被告承担,于支付第二笔货款时一并支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上述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捺印后生效。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许兰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47505034321 |
登记机关 |
海门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海门市刘浩镇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