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雅骏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20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01民初7784号 |
案号 |
(2021)沪0101执65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威飞机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代偿款3,825,000元;二、被告上海威飞机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自2020年9月18日起至全部代偿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3,825,000元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付);三、被告向平、被告袁顺珍、被告上海雅骏机械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大侨允德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主文第一、二项确定的被告上海威飞机械有限公司对原告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向被告上海威飞机械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400元,减半收取计18,700元,由被告上海威飞机械有限公司、被告向平、被告袁顺珍、被告上海雅骏机械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大侨允德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邓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2582085365U |
登记机关 |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598号2幢A4028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