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天佳广告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00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102民初1037号 |
案号 |
(2017)辽0102执39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与被告沈阳天佳广告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9日签订的户外广告媒体租赁合同; 二、被告沈阳天佳广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楼体顶层租赁费160,000元;三、被告沈阳天佳广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拆除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84号,建筑面积4,560平方米的房屋楼体顶层户外场地广告牌基座;四、驳回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及其他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25元,由被告沈阳天佳广告有限公司负担1,750元,由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负担7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7-10-10 |
发布时间 |
2018-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7)辽0102执3998号 |
立案日期 |
2017-10-10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6375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魏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2760090774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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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沈阳和平区南四经街93号 |